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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年底前我国将建立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
发布日期:2016-10-29 01:4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工作的意见》,明确各省级教育、统计和财政部门必须在2017年年底前建立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公告所辖每个地级、县级地区的年度教育经费执行情况,并通过单位门户网站以及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原则上应在每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发布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据介绍,教育经费统计将由教育部牵头负责设计科学规范、统一完整的指标体系,制定全国统一的年度、季度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制度,全面反映教育经费规模、结构、特点和使用效益。报表制度报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后,供全国填报使用。各省级教育部门在执行全国统一的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制度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和管理需要,细化和扩充本省份报表信息,报经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批准后,供本省份填报使用。

  自2012年起,我国教育经费投入达到GDP的4%,但一直有专家质疑统计数据有水分。两会上,曾有代表委员透露连学校门口道路绿化也被计算为当地的教育经费投入。因此,《通知》强调教育经费统计数据必须客观、真实地反映填报单位教育经费收入支出等情况,不得虚报漏报瞒报,确保数据质量。 各地要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制度,明确各环节、各岗位工作责任,实现统计全流程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要建立和完善层层负责、层层把关的统计数据分级审核制度,确保方法科学、审核全面、数据精准;建立与财政财务预决算和事业统计等数据的衔接协调机制,做到源头可控,信息互通;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做到应统尽统,不重不漏。《通知》特意指出,任何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或授意他人修改统计人员依法采集、整理的教育经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根据此前发布的通知,全国年度教育经费统计数据分三次发布:第一次由教育部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全国年度教育经费初步统计情况;第二次由教育部、国家统计局和财政部以公告形式公布全国及各省份年度教育经费统计总体情况;第三次由教育部和国家统计局以《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形式公布全国及各省份年度教育经费统计最终数据。

 

2017年年底前我国将建立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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