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段学校从3年级开始开设信息技术课程,3至8年级每周至少安排1学时,每周安排2学时以上的学校,建议两节连排,以提高教学的连续性和有效性。昨日,省教育厅印发《湖北省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课程指导意见(试行)》通知,要求义务段将开设信息技术课。
信息技术课程内容分三个阶段设计,3~4年级为第一阶段,5~6年级为第二阶段、7~8年级为第三阶段。对有需要的9年级学生提供选修内容,侧重学生专业技术领域的发展,以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要。并在6年级末和9年级末,对学生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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