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教幼高办〔2016〕10号
各市、州、县教育局:
今年5月20日至6月20日是第五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6〕8号)要求,为组织开展好今年宣传月活动,引导和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幼小协同,科学衔接。
二、主要内容
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核心和引领,针对家长担忧幼儿入小学“跟不上”的现象和问题,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幼儿园要广泛宣传提前学习、片面准备的危害,指导家长为幼儿做好生活常规、学习品质、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入学准备;小学要坚持“零起点”教学,改进课程梯度、缩小环境差异等多种方式帮助幼儿适应小学生活;家长要了解如何在家庭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积极主动配合幼儿园和小学开展幼小衔接工作、建立儿童发展档案等方面的内容。
三、有关要求
1.统筹部署安排。各地要认真把握今年的活动要求,精心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方案要充分体现幼儿园和小学双向衔接,同步宣传;家园(校)互动,互相配合。
2.突出针对性和时效性。宣传月期间,省教育厅将组织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教师开展“幼小衔接”现场观摩、专题案例研讨等活动,组织全省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教师开展经验交流活动;组织专家、园长、校长和有经验的教师为家长答疑解惑,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指导服务,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提高科学育儿能力;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海报、宣传册等各种媒介,面向社会广泛宣传。用公众乐于接受的方式、易于理解的语言,讲述好科学幼小衔接理念,传播好科学教育方式方法,增进社会各界对做好幼小衔接的共识。宣传月期间,教育部将制作主题公益宣传片、系列专家电视访谈节目,各地可在有关电视频道和“微言教育”平台下载,用于本地宣传活动。
3.确保公益性和科学性。要充分发挥学前教育教科研机构、高校、相关学术团体的专业引领作用,组建专家团队,对幼儿园、小学的宣传内容精心策划、严格把关,确保宣传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宣传和推销产品。
4.及时总结推广。各地要深入幼儿园、小学指导相关活动的开展,发现并总结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推荐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宣传推广,并择优推荐至教育部。各市(州)要对宣传月活动的部署、实施、成效情况进行及时总结,并形成图文并茂的活动总结材料,于6月25日前报省教育厅。
联系电话:027—87328180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