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教育厅、省物价局联合发布通知,今年秋季开学,我省企业举办高职院校的学费将调整,新生老生收费标准有差别,最多可能相差30%。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多渠道支持我省企业举办高职院校的发展,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我省国有企业举办的高职院校学费标准,可以在现行公办高职院校学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为30%。相关高职院校可在此范围内,根据本校实际,确定本年度招生专业具体学费标准。此次收费标准调整后,实行“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的原则,也就是说,目前已在校就读的学生,将按原规定标准交学费;今秋入学新生需按新标准交学费。
省物价局人士强调,各有关高校必须对调整后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严禁以任何名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或收取其他费用。
目前,湖北省属公办本科院校举办的高职院校、独立举办的高职院校和高专学校,一般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可在一般专业学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