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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校要设立新闻发言人 并向社会公布名单
发布日期:2015-09-01 09:05:00 来源:长江日报

  教育部网站8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高校要设立新闻发言人,发言人根据授权发布信息、阐述立场,名单及工作机构联系方式要定期向社会公布。

  意见指出,各地各高校要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新闻发布、舆情监测、新媒体运行等工作。推动培训常态化,提高教育领导干部媒介素养。广泛动员师生参与典型发掘、新闻策划、采访报道、网络评论,切实发挥高校新闻传播院系、研究机构的智库作用。

  意见要求,各地各校研究制定重要政策文件、规划方案时,要同步部署发布和解读工作。涉及公众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前要广泛征求意见,出台后要深入解读相关背景、主要内容、落实举措。要积极回应热点难点,有针对性地发布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要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对外发布,说明情况,表明态度,并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发布后续进展和调查处理结果。

  意见强调,各地各高校主要负责人是新闻发布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握基调方向,解决突出问题,带头接受采访。业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新闻发布的主体责任。各地各高校要加快建立健全舆情搜集、报告、研判和应对机制,发生舆情的地方和高校是舆情处置的第一责任主体。

教育部:高校要设立新闻发言人 并向社会公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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