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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秋季武汉市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变化不大
发布日期:2015-08-26 08:24:00 来源:武汉晚报

  新学年开学在即。8月25日,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对2015年秋季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标准以及相关政策等进行集中公示。

  记者对比发现,此次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相比上年没有变化。采用自主合理定价的民办教育机构,部分收费有调整,如七一华源中学、二中广雅中学、六中上智中学、一初慧泉中学、第十一崇仁初级中学、第三寄宿中学、武珞路实验初级中学等我市7所优质民办初中学费全部由每学期4000元上调至6000元。此前已报道。

  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学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原则上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醒目场所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增加收费的透明度。收费标准变动时,学校要及时变更公示内容。

  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教育局要求,各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强化规范收费的法规意识,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要建立健全追责问责制度,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学校,在责令全额退款的同时,追究直接责任人及其主要领导的责任。

  监督电话:市发改委(市物价局):12358

  市教育局:65608550

2015年秋季武汉市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变化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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