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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武汉户籍中考生可跨市州录取 即日起可提出申请
发布日期:2015-07-16 08:58:00 来源:长江日报

  记者昨日从市招考办获悉,非武汉户籍中考生可跨市、州录取,即日起至8月15日可通过各市、州招办提出录取申请。

  市招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需要跨市、州录取的考生指的是非武汉市户籍、在武汉市参加中考、要求回省内户籍所在地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

  根据我省高中阶段招生规定,非武汉户籍中考生需持户口原件到户籍所在地市、州招办审核确认考生户籍,市、州招办于8月15日前在湖北省中招信息服务平台上提出跨市、州拟录取申请,并注明考生在当地拟录取的学校批次,武汉市招考办将于9月前予以审核。

非武汉户籍中考生可跨市州录取 即日起可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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