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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高校学费标准 不高于生均培养成本25%
发布日期:2015-06-17 08:32:00 来源:湖北日报
  教育部等五部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高校学费标准调整要按照“平稳有序、逐步推进”的原则进行,学费标准应严格按照不高于生均培养成本25%核定。《意见》对深化高校违规招生等突出问题治理进行了部署,严格转学条件资格、审批程序和信息公开等环节;加强对自主招生以及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严禁公办普通高校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招生,严肃查处违规办学、虚假宣传、欺诈招生及乱收费等侵害学生正当权益的问题。
教育部发布高校学费标准 不高于生均培养成本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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