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草根创业正成为时代热潮。5月21日,湖北省科技厅发布《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创业的十条意见》,简称“创业十条”,以支持和培育全省200余家科技孵化器内数千家初创型孵化企业。扶持对象,主要是科研人员和大学生科技创业。对于大学生,重点资助在互联网领域创新创业。
从“创业十条”中的优惠政策来看,我省提供的补贴和资助将超过1亿元。
平台
科研检测费补贴由30%提高到50%
“创业十条”提出,我省将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校园创业孵化器”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并将其纳入省级孵化器管理,根据其服务绩效进行奖励。
同时,支持省级以上孵化器为创业企业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省科技厅将按其新购置的通用性、基础性仪器设备费用的30%给予后补贴,单个孵化器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科研检测费用,对于在孵企业来说,负担不小。为此,“创业十条”提出,对于省级以上孵化器内成立不满3年的企业,使用省科学仪器共享平台的仪器设备,发生的检测费用,补贴比例由原来的30%提高到50%。
资金
大学生科技创业每项目给五万资助
大学生创业之初,资金往往成为首要难题。“创业十条”提出,从2015年起,我省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预算资金将增加50%,即达到1500万元,每年支持300项科技创业项目,每个项目资助5万元,重点资助互联网领域创新创业。
为鼓励创投机构投资省级以上孵化器内的初创企业,省创投引导基金将按创投机构投资额的 100%至300%出资,支持其新设创投基金。其中,对投资不满一年的初创企业,按实际到位投资额的300%予以支持;不满2年的,按照200%支持;不满3年的,按照100%支持。
在孵企业到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减免挂牌费。
配套
科研院所实验室向在孵企业开放
湖北高校、院所云集,科技资源大多聚集在这些机构。此次“创业十条”专门提出,鼓励高校、院所和企业各类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向创业企业开放,低成本提供服务。服务绩效纳入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验收考核的指标体系。
比如,这些机构在申报自然科学资金时,其中有一部分资金能否申报,取决于其是否服务于在孵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