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激发各地加强学校督导工作动力,提高督学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鼓励各地自2015年起,因地制宜,积极创新,将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成一批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
超过99%的中小学校实现挂牌督导
会上,记者获悉,自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建立一年多以来,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超过99%的中小学校实现了挂牌督导。
对此,教育部督导办主任何秀超介绍:“各地结合实际,扎实工作,其中,一些地方因地制宜,创新探索,形成一系列具有富有特色的做法,如湖南省开展省级督学责任区示范县创建工作,重庆市启动立法强化挂牌督导保障,广东省深圳市探索挂牌督导“南山模式”等,值得借鉴和推广。”
据了解,为落实《教育督导条例》,2013年9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对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同年12月,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
何秀超表示:“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建立时间短,工作刚刚起步,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楚地看到,存在一些问题,如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各地工作开展不均衡,有的地方动力不足、推进缓慢,有的地方缺少抓手、效果不明显,有的地方只是在学校门口挂了牌,责任督学作用还没有发挥,督学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等,已经成为制约挂牌督导工作质量和水平的瓶颈。”
建成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
对此,何秀超表示,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优化这一制度设计提出的新要求,决定在全国开展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方案》。
该方案要求县一级行政单位必须建立挂牌督导责任区制度,建立责任督学选拔、聘任、注册登记、管理、培训、考核、评价、问责、奖惩和定期交流等管理制度,制定责任督学实施常规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和责任督学协作督导制度,保障督导工作有序开展。
何秀超称,该工作是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直接负责,教育督导机构有专人对挂牌督导工作进行直接管理。期间,在监督指导方面,政府内部专门负责的管评部门是分离的,此外,还会利用社会上的第三方组织机构素材,以及高等院校的科研和社会民意调研结果,综合评定督学督导工作。
在科学督导方面,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责任督学实现网络信息化管理,探索挂牌督导网络评价,积极开展网上督导工作。通过网络媒体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和报告,接受社会监督,以及加强政府、学校、督学及公众之间的交流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