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是大部分武汉市中小学、幼儿园春季缴费、学生报到的日子。武汉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公布的今年春季各类学校收费标准,与去年秋季相比,公办幼儿园、公办中小学收费标准不变。其中小学1-2年级本学期书本费为75元、3-6年级为95元,均不超过百元。
公办省、市级示范幼儿园收费比去年春季同期略有上涨:省级示范幼儿园由每月460元上调至600元,市级示范幼儿园由每月400元上调至500元,但与去年秋季收费相同。一、二、三级幼儿园收费标准不变,分别为每月300元、270元、240元。幼儿园可收取的服务性收费项目为外出活动费和乘车费,按照“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收取,不得与保教费一并收取。
武汉中心城区公办小学、初中,学生只需缴纳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小学1-2年级每学期为75元、3-6年级为95元、初中生为170元。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6个区区政府所在地以外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托管的花山、左岭、九峰等3个乡的公办小初中学生,免交杂费、课本费和住宿费。公办重点(示范)高中为每学期675元、一般高中为470元。
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和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小初中阶段学生免交杂费、课本费,只需交纳作业本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统一安排在公办小初中学校就读的,其收费与城市居民子女执行同一政策。
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学校,责令全额退款外,并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及其主要领导的责任。监督电话:市物价局12358、市教育局65608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