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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至少一年落户以实际居住地为准
发布日期:2014-07-06 08:35: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从7月1日起,武汉市率先在全国的副省级城市中,放宽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尤其是对毕业两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大大降低了人才引进落户的门槛,截至7月3日,全市有100多人申请成功。昨日,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针对部分市民的问题,进行进一步解读。

  有市民询问,新政中称,租房可以落户,具体条件是什么?治安管理局负责人解释,目前政策中指的“固定住所”包括:1.本人自有房屋;2.亲友房屋;3.租住房屋;4.单位集体宿舍。上述房屋不包括已拆迁或拟拆迁房屋、空挂地址房屋、生产经营仓储等商业用途房屋、办公用房。

  租住的房屋要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要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明和土地使用权证,二是该出租房屋必须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登记备案证明,三是出租屋业主要与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书,四是承租人要与出租屋业主签订一年以上有效租房协议。另外,有市民将户口登记在亲友家中后,自己买了房,取得合法权属证明的,可以将户口迁入自己房屋所在地,也可以依照新政策落户。

  昨日,有不少市民询问,工作地点与实际居住地点不一致,是只能落户在居住地点还是都能落户?治安管理局负责人解释,如果申请人符合在本市主城区申请落户条件,应该在实际居住地区政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提交申请资料。

  实施细则规定,申请在汉落户的毕业生,户口不在本市的,应在汉办理居住证或进行流动人口登记,可到居住地社区流动人口登记管理服务站办理流动人口登记或居住证,未办理居住证的,由流动人口登记管理服务站出具证明。

租房至少一年落户以实际居住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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