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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要获“能力学位”
发布日期:2014-01-23 08:01:00 来源:武汉晨报

  昨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以下简称“中南大”)获悉,该校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和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创新了人才培养模式及考核标准,要求该院研究生在培养阶段要获取“能力学位”。

  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介绍,中心—研究院的人才培养目标是打造理论、战略、法治和创新思维兼具的复合创新型人才。因此,“社会治理法治学科”的人才考核要实行“研究生培养学分考核+复合创新型能力考核”的评价机制。研究生在提交发表论文和撰写学位论文的同时,还要进行“能力学位”考核,即完成好“实证调研报告”、“理论报告”、“法律草案或政策建议稿”这三份能力答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要获“能力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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