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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艺术类专业湖北省优录政策
发布日期:2013-12-20 08:20:00 来源:武汉纺织大学

  1、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符合湖北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一志愿考生,专业成绩优异者,达到省招办的录取原则的要求,可破格录取:

  各专业报考第一名至第五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不限分,均可录取。

  各专业报考第六名至第三十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0分,均可录取。

  2、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符合湖北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一志愿考生,专业成绩优异者,达到省招办的录取原则的要求,可破格录取:

  各专业报考第一名至第三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不限分,均可录取。

  各专业报考第四名至第十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0分,均可录取。

武汉纺织大学艺术类专业湖北省优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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