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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志愿能否调整学校录取顺序 湖北省招办:不行
发布日期:2013-08-04 08:19:00 来源:汉网

  征集志愿时,能否放弃填报的前一所院校,而要求后面填报的高校录取?昨天,省招办称,按照招生规则,不行。

  仙桃考生小李填报了三本征集志愿。昨天,他发现他的电子档案被一所高校提档了,不过,他不喜欢这所学校,他想放弃,因为填报的其他高校投档线也够,他想读其他高校。

  对此,省招办明确表示不行。省招办解释,征集志愿是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时,分文、理科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先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先投分数较高、排序在前的考生)。

  对单个考生投档时,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当计算机检索到考生填报的院校有计划余额,考生档案即投到这个院校。这个过程是一次性完成的,即使提档后又被院校退档也不再参与排序在后面的志愿的录取。

征集志愿能否调整学校录取顺序 湖北省招办: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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