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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高校“点招”当做腐败来打
发布日期:2013-07-23 09:49:00 来源:《长江商报》

  2013年,教育部严令禁止高校“点招”,但禁令之下,“点招”不但没有禁行,反而潜行得更加隐蔽,收费标准也随之“水涨船高”,南京某高校的“点招”收费高达100万元,已经成为教师福利和学校经费的重要来源,而自主招生则成为高校“点招”的新通道。(7月22日《中国青年报》)

  所谓“点招”,也称选择性招生,是指高校对一些分数达到最低控制线但又达不到学校投档线的考生点名录取。高招本该“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然而“点招”却是赤裸裸的“拼爹”和“拼钱”游戏:一些有权者打一个电话、递一张条子就能让高校点名录取某个考生,一些有钱人花几十万、上百万元就能让孩子“考”上心仪的大学。很显然,“点招”是一种无比丑恶的招生方式,它是对高考公平的公然羞辱。

  高招名额是一种宝贵的公共资源,不能当做商品来买卖,高校也无权出卖高招名额。高校尤其重点高校并不缺钱,这从一些高校不断爆出的铺张浪费乃至贪污腐败丑闻中可得到印证。高校教师是令人羡慕的职业,享受着体面的收入和优厚的福利。这种情况下,一些高校仍然欲壑难填、见钱眼开,不惜以破坏高考公平为代价实行“点招”,为权贵子女上大学提供特权通道,这哪里还有一点社会责任感!

  赋予高校自主招生权的目的,是为了弥补高考录取“唯分数论”之偏颇,给那些特长生上大学提供绿色通道。而一些高校暗渡陈仓,把这个绿色通道变成特权通道、牟利通道,显然是对自主招生权的极大歪曲和滥用。

  虽然“点招”比例较小,涉及面不大,但它犹如一颗老鼠屎。事实证明,光出台禁令不足以震慑一些高校的贪得无厌,“点招”是一些高校利用招生权力牟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一种集体腐败,其中也必然暗藏着个人腐败,必须严厉打击。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高校要加强信息公开,将预留的招生计划予以公开,将招录的学生情况予以公示,并阐述招生理由,接受民众评议和监督;另一方面,对于实行“点招”的高校,要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不只当做违规犯罪行为“罚酒三杯”,而是要当做违法犯罪查处,查查“点招”双方究竟是什么关系,有什么利益瓜葛,查查其中是否存在贪污或受贿行为。

把高校“点招”当做腐败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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