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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部分高职高专和高中学费拟上调 7月5日开听证会
发布日期:2013-06-10 08:39:00 来源:长江日报

  部分高职高专和普通高中的学费拟调整。为此,省物价局将于7月5日在东湖宾馆举行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方案拟调整的范围为:本省境内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院校中的专科和公办普通高级中学。高职、高专和本科院校中的专科学费拟调整标准为:部属本科院校和省属本科院校举办的高职院校、独立举办的高职院校和高专学校,一般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可在一般专业学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30%;本科院校中的专科一般专业按本校一般本科专业的学费标准执行,艺术类专业可在一般专业学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30%。

  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拟调整标准为:省级示范(重点)高中和市级示范(重点)高中指令性计划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675元,一般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470元;普通高中“三限生”的学费标准,仍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拟执行的时间为:上述调整后的学费标准,从2013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实行“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已在校就读的学生仍按原规定标准执行。减免资助政策为: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按现行有关政策,采取奖、贷、助、补、减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辍学提供保障。

  据了解,此次学费标准调整原因是,我省公办普通高中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学费标准是2000年制定的,一直未作调整。近年来,我省学生培养成本发生了较大变化,面临较大困难,直接影响了教育事业的发展。

  本次听证会有21人参加。其中消费者10人;学校经营者4人;利益相关方1人;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政府部门3人。
 

湖北省部分高职高专和高中学费拟上调 7月5日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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