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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发布今年高招“禁令” 不得用高额奖学金“利诱”考生
发布日期:2013-05-22 08:23:00 来源:长江日报

  省教育厅5月21日发布今年高招多项“禁令”,其中明确高校不得用高额奖学金“利诱”考生。

  这些“禁令”包括:严禁高校发布虚假招生信息诱导考生填报志愿甚至欺骗考生入学;严禁高校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签订“预录取协议”或以“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承诺吸引生源;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干涉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甚至强迫、限制、诱导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高校向生源高中或个人支付有关费用招揽生源;严禁高校与社会中介组织、教育机构结成招生联盟,侵害学生及家长利益;严禁高校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今年,省招考办首次建立“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通过10639678免费向考生发送短信,让考生在第一时间了解填报志愿信息和录取信息。

  省教育厅重申,对招生工作中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高校和有关人员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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