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套取国家助学金,2007年至2009年期间,原湖北英才科技学校校长宋某虚构2188名学生信息,伪造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骗取国家助学金共计656万余元。昨日上午,涉嫌诈骗的宋某在武汉市中院受审,当庭供述:虚报的学生信息都是“托关系”从高中搞来的。
案情回顾:虚构2188名学员 骗656余万
2007年9月,大专文化的男子宋某以个人名义,注册成立了湖北英才科技学校,并设计算机、汽修等专业对外招生,宋某担任该校法定代表人兼校长。
哪知,就在宋某办学的第一年,他就动起了歪心思:虚构报名学生,骗取国家助学金——利用250名仙桃籍人员及888名随州人员的身份资料,首先将他们伪造成学校学生,再利用他们的身份,伪造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向国家申报骗取助学金共计341.4万元。
此外,宋某利用校长的身份,经过周密安排,虚构注册了22个班,给这批“学生”安排班级,让他们“一一入座”。
第一年顺利得逞后,宋某又在2008年至2009年期间,故技重施,利用1050名随州籍人员的身份资料,虚假注册18个班,再次骗取国家助学金共计315万元。对于学生信息的来源,宋某自称:“我在下面高中的各个学校,都可以拿到学生的身份证号、学生的信息表。”
去年3月,检察机关根据举报,对宋某学校进行调查,发现其虚列出2188名学员的行为,骗取国家助学金共计656余万元,而学校的账上仅有29万余元。 案发后,宋某退赃现金共计29.48万元。
据查,宋某骗取的助学金,除为学校购买一辆东风雪铁龙轿车之外,其余均用于个人非法控制及支配使用。
庭审直击:自称“托关系”搞到学生信息
昨日,年约45岁的宋某站上武汉市中院的被告人席。1.75米左右的他表情麻木,显得有点呆滞呆板,回答问题时前言不搭后语。
“涉案助学金的申请都是由我一个人办理的。”宋某当庭供认,其个人曾经以10万元资金注册成校,该校性质属于民办非企业。
公诉人:“你虚构学生的身份资料从哪里来?”
宋某回答称,这批学生身份均是真实的,他们的身份证资料都是由他在随州、仙桃等地的高中里“托关系”调出来的。
宋某还当庭称,办校前3年,学校每年都能招生1000人左右,而对于其中的贫困生,他大多给予学费减免,他骗来的助学金大部分用于了支付贫困学生的学费。对此,公诉方反驳,并无明确账目等证据能支持宋某的说法,事实表明宋某骗取的赃款大多被其个人非法支配。
公诉方认为,宋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学生信息的方法,骗取国家助学金共计656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量刑十年至无期徒刑。
在做最后陈述时,宋某表示曾让很多的学生学到了技术,走上了技术岗位,“我把大部分钱用于投资了另外一个私人动漫学校,只不过亏了,我现在才明白自己是犯法的,请求判轻。”
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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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学籍”杜绝学籍造假
今年,武汉市将采取中职生执行“电子学籍”注册、“学籍异动”每月核实、抽查学生到课率情况等措施,杜绝中职学校通过学生学籍造假,来骗取中职生国家助学金现象的发生。
那么,哪些学生可拿助学金?武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这些学生包括:在县(含县级市、农业区)所属中职学校就读的学生,可直接认定;在城市学校读中职的学生中,农村户籍和县(含县级市、农业区)及以下城镇非农户口的学生,须持有本人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认定;城市经济困难学生凭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证明或学生残疾证明认定。此外,培训班学员以及取得学籍但不在学校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学生,不能认定为资助对象。
为确保受助学生符合条件并得到及时资助,杜绝中职生“学籍造假”,武汉市教育局要求,今年,武汉市将建立起“电子学籍”和“学生资助”两套电子系统,经比对、核实无误后,方能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其中,中职生的“学籍异动”必须每月更新,及时反映中职生的转学、流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