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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2-06-03 09:10:00 来源:湖北省教育厅

  最近,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频发,教训十分惨痛。汛期、暑期将至,强降雨和雷雨大风天气还会增多,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必须立即行动起来,共同防止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立即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从现在起至暑假,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辖区中小学开展一次“防溺水”主题教育活动。通过采取“致家长一封信、一次上门家访、开一次家长会、打一个电话、发一条短信”等形式,确保每个教师、每个学生和每个家长参与和知晓。

  二、切实采取严密防范措施。明确告诫学生: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自行下水游泳,决不到无安全保障或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江(河)池塘戏水玩耍。积极发挥家校联系渠道的作用,及时提醒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

  三、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针对学生溺亡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节假日及学生上下学途中的特点,要积极协调当地公安、安监、建设、水利、通讯等部门关注学生生命安全,建立防溺水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

  四、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学生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失职、渎职造成的学生安全责任事故,坚决追究处理。

 
 
 
                        湖北省教育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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