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柯美杰通讯员 龚伟 )武汉市教育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入学招生行为重申“十不准”规定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学校要进一步贯彻执行入学招生政策,严格入学招生纪律,规范入学招生行为,维护全市入学招生工作秩序,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和教育事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武汉市教育局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不准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择优选拔新生;不准将任何形式的校内外学科测试成绩与新生入学挂钩、或以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文化学科成绩测试的方式招收新生、或利用社会机构文化学科测试成绩作为招生依据。
武汉市教育局还要求不准以任何形式违背考生意愿,影响、干涉、阻扰、误导、强制、限制或以打击报复等方式对学生施加压力来胁迫学生填报中考志愿,或擅自代替考生在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或更改考生志愿。
此外,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坚持以区为主,各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不准超范围、超计划招生或以自主招生为名违规招收区外学生。
武汉市教育局表示,对各种违规行为,坚持“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并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纪检监察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武汉市教育局还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65608550)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