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就业大学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记者昨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省高技能人才总量达200万人。
意见指出,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要开展3个月以上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鼓励有培训需求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逐步实施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省政府还要求,对企业新招录人员,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岗前技能培训。保证职工每两年至少获得一次职业培训,确保每年技能培训考核鉴定人数不少于20%。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