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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办法公布
发布日期:2012-03-31 09:08:00 来源:楚天金报

  3月29日,武汉市教育局公布2012年春季高中教师资格认定办法,符合条件者可于4月25日—5月3日申请。应届毕业生必须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集中申请。

  据介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户籍或任教学校在武汉市的社会人员,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学历、普通话、体检、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职业技能等条件,可于4月25日—5月3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

  武汉地区高校2012年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向市教育局申请教师资格,市教育局不接受应届毕业生的个人申请。具体事项可登陆武汉市教育局网站(www.whjyj.gov.cn)查询。
 

 

武汉市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办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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