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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将简化离校后大中专生的档案管理
发布日期:2012-02-27 09:10:00 来源:武汉晨报

  记者从市大中专毕业生管理办了解到,武汉市已出台政策,简化离校后大中专生的档案管理规定,原本工作一年后才能算工龄的转正定级手续被取消,未就业毕业生档案放到政府所属机构管理,免收两年管理费,具体如下:

  ——取消转正定级手续。在武汉市已办理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工作后再流动,不再将转正定级手续作为必备材料。

  ——规范社会人员入职手续。对被我市招录为公务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且不符合按毕业生办理就业或不具备调配条件的社会人员,招录(聘)用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档案在政府所属人才中心代理。在办理调动手续时,其档案内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调动的必备材料,工龄认定按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的年限计算。

  ——毕业生就业后再跳槽,不必办改派手续。武汉生源毕业生已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的,工作单位在市内变更时,不再办理毕业生改派手续,档案转至单位或政府所属的服务机构。

  ——对省级《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往外地用人单位,且户口仍留在我市的初次就业的武汉生源毕业生,回到我市企业就业,或需我市提供就业援助服务的,其档案关系可通过政府所属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办理回汉接转手续,户口也可一并转回。

  ——工作在外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已开往我市,且档案在我市的武汉生源毕业生,需办理调动到工作所在地的,政府所属的人才中心应直接办理调动和档案转递手续;需要在我市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的,政府所属的人才中心应先按人事代理接收,为其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后,再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离校后未就业的武汉生源毕业生,可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到街道、社区人社机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相关手续,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其档案由人才中心管理,两年内免收档案管理费。

  

武汉将简化离校后大中专生的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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