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30周年来,湖北省共培养了31.4万研究生和141.9万本科生。记者昨从我省纪念新中国学位条例实施三十年暨省政府学位委员会成立二十年大会上获悉了这一消息。
会上透露,目前全省博士、硕士、学士授予单位分别达到27所、54所、40所,研究生教育培养单位数量和培养能力居全国前列。我省高校拥有的国家重点学科数居全国第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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