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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下发通知 在全省开展冬季长跑活动
发布日期:2011-11-15 09:25:00 来源:湖北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 省体育局 共青团湖北省委关于开展第五届湖北省千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冬季长跑等体育锻炼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体育局、团委,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普通高等学校:

  近几年来,全省各地认真组织开展以冬季长跑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冬季体育锻炼活动,对培养学生团队精神、意志品质、增强体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根据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阳光办【2011】009号)精神,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启动湖北省第五届千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冬季长跑和冬季体育锻炼活动。本届冬季长跑活动从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止,主题为“阳光体育与快乐校园同行”。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和团省委将于11月下旬在潜江市举行第五届湖北省千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冬季长跑启动式。各地要在省启动仪式期间,结合本地实际,举办冬季长跑启动仪式。

  二、各地和学校要把开展冬季长跑和冬季体育锻炼活动作为落实《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规定》的具体措施,认真制定以长跑为主要内容的冬季体育锻炼实施计划,指导辖区县(市、区)和学校开展冬季长跑和冬季体育锻炼活动。加强冬季体育锻炼活动的舆论宣传,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工作信息、校园网络等多种宣传途径,积极营造全员参与“阳光体育与快乐校园同行”冬季体育锻炼活动的良好氛围,在各级各类学校掀起冬季长跑和体育锻炼活动的热潮。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学生体育锻炼的指导,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科学合理的安排学生参加长跑和体育锻炼的方式、路线和时间;要加强长跑活动中的医务监督,健康状况询问制度,在长跑活动中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对不适宜参加长跑活动的学生安排适宜的体育锻炼。要加强对学生在体育锻炼过程中的安全知识教育,养成自我防范意识,掌握常见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四、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开展冬季长跑活动,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开发学生乐于参加的体育项目,通过体育课堂教学、大课间体育和课余体育活动,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内容,调动学生自觉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达到增强体质的目的。

  五、为推动第五届冬季长跑活动的开展,各地和学校应将开展冬季长跑和体育锻炼的工作情况,及时上传到阳光体育互动网站(www.sunnysports.org.cn)和体卫艺网(twy.e21.cn),宣传交流冬季活动开展情况。活动结束后,各地应于2012年4月底前将本地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部署性文件、工作总结和相关的图片资料(不少于10张)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为推动学校冬季长跑和体育锻炼活动的开展,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共青团省委将对开展冬季长跑活动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州)进行表彰。各市、州可参照省的办法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以及学校予以表彰,以推动全省学校冬季长跑和体育锻炼活动的开展。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体育局
共青团湖北省委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湖北省教育厅下发通知 在全省开展冬季长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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