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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捐资助学与学生录取挂钩
发布日期:2011-08-27 08:36: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昨日,湖北省下发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严禁在初中、小学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幼儿园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

  方案还规定,严禁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占坑班”(通过参加培训获得入学便利)。学校接受的正常捐赠收入要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

  目前,湖北省正在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幼儿园收费要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严禁违规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

  此外,高校要实行“阳光招生”,严禁高校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开办软件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等名义违规收费。严格规范高校体育、艺术专业招生和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收费行为,严禁超标准或自立项目乱收费。严禁向计划内研究生收取学费。

  湖北省还将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任何单位(部门)任何人不得强迫学校订购教辅材料,严禁搭售、摊派、强行征订教辅材料和课外读物。

严禁捐资助学与学生录取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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