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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建立奖惩制度 保证中小学生每天活动一小时
发布日期:2011-08-03 09:37:00 来源:人民网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教育部近日下发了《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通知强调,中小学校要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凡没有认真执行本规定的,在各种评先评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

  通知指出,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是国家对学校教育的基本要求。中小学校要将学生参与校园体育活动的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将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并与业绩考评、评先评优直接挂钩。

  通知要求,地方教育督导机构要把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作为体育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督查,随时进行抽查。要将督查和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予以通报和公布。地(市)、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向社会公布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工作方案、基本要求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和家长的监督。

  通知表示,要建立表彰奖励和问责制度。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于认真组织开展该项活动,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于组织不得力,措施不到位,活动开展不好的,要对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对于没有组织开展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应的责任。

教育部:建立奖惩制度 保证中小学生每天活动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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