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表示,这种调整是为方便各高校颁发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满足留学生对学历电子注册信息即时查询的需求。自2011年起,外国留学生本(专)科、研究生学历证书由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或高校印制发放,教育部将不再统一印制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
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如由高校自行印制,需报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高校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报外国留学生学历信息完成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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