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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学校预收下学期费用
发布日期:2011-04-30 08:20:00 来源:湖北日报

  29日,武汉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中小学和幼儿园严格收费程序,严禁预收学费。

  近段时间,有家长向该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媒体投诉,少数学校、幼儿园向家长预收下一学期的有关费用。

  对此,武汉市教育局要求,学校收费必须严格遵守程序,按照“五统一”(统一规定的收费项目、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统一规定的时间、统一规定的地点和统一使用规定的收费票据)的要求,推行“阳光收费”,不允许提前预收下学期有关费用。

  此外,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费;严禁学校、幼儿园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武汉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学校、幼儿园,除责令全额退款给学生外,还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严禁学校预收下学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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