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公布了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及试点地区、学校。
多种途径解决择校问题
通知要求,湖北省等试点地区要创新体制机制,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制度,实行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多种途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研究制定义务教育质量督导评价标准,改革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制,探索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
改革高等学校办学模式
通知要求,湖北省等试点地区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机制,创新政府、行业及社会各方分担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机制,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探索高等学校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的办法,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高校与地方、行业、企业合作共建,探索中央高校与地方高校合作发展机制;建设高等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平台,构建高校产学研联盟长效机制;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完善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
通知要求,湖北省等试点地区制定优秀教师到农村地区从教的具体办法,探索建立农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创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全员培训模式,推进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多种措施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开展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建立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和办法,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
湖北省试点工作已展开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涉及我省的教改试点为4项。目前我省已经出台相关文件,陆续推开试点。
为达到均衡义务教育、消除择校,我省将改革中小学校招生制度,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行为;改革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做法。师资方面,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要定期轮岗交流;建立中小学校长选用交流制度;创新校长选用制度,完善校长任期制度、优质学校校长和中层干部充实薄弱学校领导岗位制度;实行强校和弱校合并、合作,探索“教育管理协作区”、“联校走教”等办学模式,促进教师资源的共享和均衡。我省还要求减轻中小学学生课业负担,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和问责机制,同时加强社会补习机构管理。
在高等教育方面,我省正创立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开展高等学校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在办学体制改革方面,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高校间工作联动、资源共享、合作发展的新机制。管理体制改革,开展专业自主设置管理试点;开展高等学校教师交流和互聘改革试点,建立高校间优质教师资源合作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