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2012年秋季前不得涨价
发布日期:2010-10-28 08:50:00 来源:《楚天金报》
27日从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湖北省将严格中职学校的收费审批,规范其收费行为。2012年秋季学期前,中职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学期相关标准。
湖北省规定,公办中职学校不得因免学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的规定,2012年秋季学期前,中职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学期相关标准。
湖北省还将对中职学校办学资质进行全面清查,将加强对民办中职办学资质的核查,并定期公布不合格中职学校名单。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是做好免费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因工作不负责任或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要严处,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