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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启动新一轮教改试点
发布日期:2010-10-03 08:00: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近日,我省启动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及“探索职业教育公益性的实现途径”三项改革(本报7月14日、7月23日曾作相关报道)的试点申报工作。

  湖北省教育厅特别指出,中小学减负、创新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衔接的体制机制等是工作重点。

     中小学:建立减负问责机制

     我省的改革试点中,“中小学减负”和“消除择校”成为关键词。按照计划,我省将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和问责机制,改革中小学校招生制度,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行为,加强社会补习机构管理;同时,将完善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做法,创新薄弱学校质量提升制度,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消除择校现象。

     高校: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模式

     高等教育已进入大众化阶段,目前的本科教育质量和研究生培养模式,是近来颇受争议的热点。

   我省提出,将着重进行高等教育培养体制的改革,具体包括: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创立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试点,优化研究生培养类型结构;开展高等学校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

  2010年至2015年期间,我省将建立30个左右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对省属高校的基地,或是部属高校与省属高校共建的基地,省教育厅每年奖励一定经费。基地的招生计划单列,在专业建设上给予扶持。

     职业教育:建立人才成长立交桥

     我省职业教育的发展力求“公益性”。将探索建立职业人才成长立交桥,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衔接的体制机制;完善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探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实施职业教育品牌特色建设计划;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度培训;建立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动态调整。

  目前,我省中职学校15%左右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全部涉农专业的学生,已享受到免除学费的政策,此外,农村户籍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子女、经济困难学生,在一、二年级的学生每年可享受1500元国家助学金;在招生方面,我省今年首次试行了4所重点高职单招中职生,打通了中职生升学的一条新途径,改变了“中职教育是终止教育”的老观念,有利于职业教育的发展。

湖北省启动新一轮教改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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