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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不得分割发放
发布日期:2010-09-21 08:33: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由国家出资设立、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在各高校启动。9月20日,湖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下发通知,对评审工作进行规范。
   
  据悉,国家奖学金的标准是每人每年8000元。往年,出现过高校将奖学金分割发放给几名学生、或提取部分奖学金用于班级经费、或分割为两个学期发放的情况发生,湖北省教育厅表示,要杜绝任何形式的分割、挪用国家奖学金行为,任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或减少相关高校获奖学生资格,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责任。
 
 

国家奖学金不得分割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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