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省物价局决定在全省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从公办幼儿园到高校的各级各类学校、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都被列入检查范围。
物价主管部门将针对2010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进行检查,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本次检查到12月中旬结束。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变相收取借读费;公办幼儿园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为名收取安全管理费、电子识别卡费、门卡费、保安费等费用;高等学校扩大范围收取研究生学费,以热门专业等名义提高标准收费;以及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等行为。
物价部门表示,此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将按国家要求加大对乱收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检查认定的问题,能清退的坚决退还给学生,无法清退的将依法收缴国库。对屡查屡犯、严重违规、抗拒检查、态度恶劣且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