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示范高中若违规招收复读生,将取消省示范资格。记者从湖北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开展全省示范高中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严查部分公办高中学校招收复读生行为。
为规范高中办学行为,2008年,教育部明文禁止公办高中办复读班。今年初,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联合发文要求,省级示范高中不允许招收复读生,违规者经整改不合格的,将取消省级示范高中资格。但仍有部分公办学校采取种种变相手段,争夺复读生源。
11日,省教育厅厅长陈安丽在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座谈会上要求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严肃查处部分公办高中学校招收复读生的问题。各市、州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对辖区内所有普通高中,重点是示范高中,在8月底以前,开展一轮督导检查,核实学校自查情况,并指导学校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对省级示范高中,要实行教育局领导包校责任制,一校一位局领导,专人负责。
据悉,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将在9月份开学后,开展全省示范高中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并从暑期开始进行明察暗访。经过自查和市州检查后,仍存在不规范办学等问题的学校,对示范高中,按照省、市示范高中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对一般高中,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两年内不能申报各级示范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