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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放弃”不得成为退档理由
发布日期:2010-08-02 09:10:00 来源: 楚天金报

  7月31日,湖北省第三批本科院校录取第二志愿。不少三本院校为了保证计划不被浪费,会电话联系考生了解就读意向。按照湖北省今年的新规,“本人放弃”不能成为高校退档理由。

  从近几年情况看,为了确保录取新生能到校就读,不浪费有限的招生计划,部分三本高校会按考生电子档案中登记的电话号码给投档到本校的考生打电话,再次确认考生的就读意向,今年大部分三本院校均是如此操作。

  今年湖北省首次规定,在录取过程中,原则上高校对按志愿投档的考生不得以“考生本人放弃”理由退档,确有特殊情况需要退档的,必须提供考生本人书面退档申请或电话录音,并且要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解决可能产生的遗留问题。

  录取期间,高校退档的主要理由有:文化总分偏低、相关单科成绩偏低、体检不合格、身体条件受所报专业限制、专业额满、不服从专业调剂、女生已录满、此专业不录取往届生等等。
 

 

“本人放弃”不得成为退档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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