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责任险投保率达95% 任何人不得截留保费
发布日期:2009-09-12 09:29:10 来源:荆楚网
湖北省全面推进校方责任险以来,全省中小学校投保率达到95%以上,但现实中还存在发展不平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9月11日湖北省教育厅、财政厅、中国保监会湖北监管局联合下文,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保费。
按要求,凡在湖北省境内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登记注册)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均应按应保尽保原则统一投保校方责任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保费。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
其他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资金,按照“谁办学、谁支付”的原则,由学校按参保人数及保费标准,直接将保费支付到省统一招标确定的校方责任保险承保公司。
去年秋季,湖北省中小学“校方责任险”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保费列入公共财政预算,由政府买单。非义务教育阶段由学校举办者买单,不得向学生收取。校方责任保险按学年度投保,保险期限一年。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含民办)每生每年人民币5元;非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每生每年人民币7元。凡在校内或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因校方责任导致注册学生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由学校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校方责任险在一定程度上为学校活动“松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