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日前,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学校发布招生广告时,必须办理审核备案手续,不得使用简称,不得混淆办学性质。
日前,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学校发布招生广告时,必须办理审核备案手续,不得使用简称,不得混淆办学性质。
通知要求,招生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法,对招生性质、发放何种毕业文凭等内容必须准确无误,不得含糊其词。发布招生广告的民办学校名称,必须是经审批机关批准的民办学校全称,不得省略“职业技术”、“进修”、“专修”、“辅导”、“培训”等字样,不得使用缩写简称,以免造成误导。不得将自考助学、远程网络教育等与普通全日制学历教育混同,进行误导性宣传。
对发布虚假广告,招生管理混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学校,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直至取消办学资格的处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有关责任方和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