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摊派教辅课外读物
发布日期:2009-08-30 10:42:36 来源:楚天金报
高中课改在即,省教育厅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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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摊派教辅课外读物
记者昨从省教育厅获悉,今秋普通高中课改后,普通高中教材的选用范围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严禁随教科书搭售、摊派各种教辅资料和课外读物;严禁学校以任何借口和名义向学生发放教辅资料并收费。
省教育厅表示,普通高中学校对教辅资料费的收取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每学期末,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购买教材的数量与学生进行据实结算,多收的部分应及时退还,不得从中牟利,侵害学生的利益。
此外,省教育厅要求中小学教科书的选用范围严格限定在省教育厅印发的
“
用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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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详见湖北省教育厅政务网),任何部门和学校不得超范围选用,凡未列入目录的教学用书,各地一律不得选用。严禁学校以任何借口和名义向学生发放教辅资料并收费;严禁随教科书搭售、摊派各种教辅资料和课外读物。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使用的教辅材料,由学生及家长自愿到商店或书店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