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处获悉,国务院学位办近日已批准设立我国社科类专业首个博士学位——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华中师范大学成为该博士学位教育首批试点单位。
据华中师大研究生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教育博士是教育专业学位的最高层次,其培养目标是造就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领域的高层次、职业化的专门人才。招收对象是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教育博士招生专业领域暂定为学校课程与教学、学生发展与教育、教育领导与管理等三个领域。
此外,华中师范大学还获准成为全国首批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并将于2010年开始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