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从“交流与合作能力”等六个方面评价高中生的“综合素质”,以学生自评和互评为主。昨日,本报A05版报道《高中课改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出台》的消息后,引来读者热议。不少人认为,只有高考改革顺应课改、在高招中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才能使这一新规落到实处,但如何保证公平和公正是个问题。
武汉市第39中学副校长刘克强表示,“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内容和方式都比较科学,但高考招生方案始终是‘指挥棒’,只有在高招中纳入‘素质分’,学校才会重视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才能真正全面发展自己的综合能力。”武昌区某省级示范高中副校长也认为,高考改革是教育改革的一部分,对于学生的评价方式,高考改革应该顺应课程改革的需要。从外省课改区的经验来看,高考招生方式肯定会变革,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但也有教育界人士对于将素质分纳入高招表示担忧。“‘素质分’一旦纳入高考招生,若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低,不仅可能会影响学生的升学,还会影响高中学校次年的招生。”汉口一省级示范高中校长直言不讳: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能会有很大水分。
武昌区东湖中学一学生家长担心地说,如何保证评价的透明度和可信度,是最值得关注的。相关教育部门还应制定监督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