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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3日起办理贫困生学贷
发布日期:2009-07-23 09:53:40 来源:荆楚网

    今年我省将分期分批为贫困生办理生源助学贷款手续,明日起分成四种类型三个时段办理。

  一、2007年已获贷款、2009年续贷的在校生。

  上交2007年已签订贷款合同后所附回执,但必须有学生签字及按捺,并加盖就读学校有关部门公章。集中办理时间:7月23日至7月30日。

  二、2008年已获贷款、2009年重新申请的在校生。

  凭2008年合同领取申请表格(在校生)重新申请。办理时间:7月31日至8月14日。

  三、2009年大学新生和2009年以前未申请在校生新申请者。

  新生凭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中专、自考、成教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除外)及《2009届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领取申请表格。2009年以前未申请的在校生新申请者,凭在校生证明(或学生证)及学校开具困难证明领取申请表格。办理时间:8月17日至9月4日。

湖北省23日起办理贫困生学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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