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所部属高校与18所省属校结对合作
发布日期:2009-07-05 10:17:30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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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部属高校和
18
所省属校结对合作,武汉城市圈内高教领域将呈现新风景:省属高校可以选派优秀本科生到结对部属高校选修课程、辅修第二专业、攻读第二学士学位;没有博士、硕士点的省属高校优秀教师可以与部属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硕士。
据了解,部省高校的支持合作主要为
6
大领域:教学改革和建设、人才联合培养、学科合作共建、科研合作共建、人才队伍建设和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省教育厅负责人昨日表示,我省已建立部省高校支持合作计划项目库。凡是以结对高校合作的方式申报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科学研究项目、教学研究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优先予以立项或推荐,有些项目可不占学校指标。省教育厅专门设立资助岗位,支持和鼓励部属高校选派专业人才和管理干部到结对省属高校挂职担任院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正职的每人每年资助
5
万元,任副职的每人每年资助
3
万元。
部省高校合作共建,获得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除享受现行的经费资助政策外,按不同项目类型,每个项目分别给予
20
万至
50
万元奖励;双方合作在省属高校建成一级学科硕士点或非硕士授予高校建成专业学位硕士点的,给予合作双方各
100
万元奖励;建成博士点的,给予合作双方各
200
万元奖励;建成国家级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的,给予合作双方各
300
万元奖励;联合申报成功国家重
点实验室,给予
500
万元建设经费奖励;联合申报成功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
200
万元建设经费奖励;取得国家级重大攻关项目给予相应的配套经费资助。
附:支持合作高校名单
武汉大学对口湖北大学、湖北中医学院、孝感学院、咸宁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对口武汉科技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科技学院;武汉理工大学对口江汉大学、黄石理工学院;华中师范大学对口湖北师范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黄冈师范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对口湖北经济学院、湖北警官学院;华中农业大学对口武汉工业学院、武汉生物工程学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对口鄂州职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