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武汉中考招生享优录者如何办手续
发布日期:2009-04-11 09:53:52 来源:楚天金报

  今年中考招生,武汉市一些初中毕业生将获总位置值减0.4-1.6个位置值的优录。连日来,许多家长和考生来电咨询,具体优录手续如何办理?昨日,武汉市教育部门一一予以解答。

  “优抚对象”子女应在27日前办理

  烈士子女、兄弟姐妹;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考生,家长持相关证件的原件(烈士证、军官证或部队证明材料、残疾军人证及户口本等)和复印件,到武汉市民政局优抚处审核、盖章;4月23日至27日,考生或家长持相关的证件(原件、已审核盖章的复印件)到武汉市教育局复审。

  少数民族考生30日前复审

  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和侨眷中的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凭华侨证、归侨证、侨眷证原件和户口到市侨务办公室侨政处办理审核手续。其中,侨眷中的高级知识分子子女优录,要将其父亲或母亲的高知证书原件、复印件交学校,由学校交各区招考办审核。
   
  此外,台湾籍考生凭台湾籍户口原件到台湾同胞联谊会确认其身份,再到武汉市台湾事务工作办公室联络处审核。以上优录审批表盖章后,考生或家长交毕业学校集中,并在4月30日前交武汉市招考办复审。
   
  少数民族考生:凭家长(少数民族方)的户口本、身份证、考生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到考生学籍所在辖区民宗局办理。然后,确认后的优录表交毕业学校,并在4月30日前交武汉市招考办复审。

  独女户由市计生委“把关”

  农村初中毕业年级获市“女生优胜奖”的考生:仅限新城区、两个开发区、洪山区,其资格由武汉市教育局确定。
   
  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双女结扎户的子女:考生先领取、填写相关表格,学校盖单签字;随后,考生将此表连同考生户口、相关证件原件,交户口所在街乡镇计生办,并报武汉市计生委审核;然后,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盖章后的表格。最后,再将盖章后的审批表,连同考生户口、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留复印件)交给毕业学校,并在4月30日前交武汉市招考办复审。
   
  “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前50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获奖资格由市教育局确定;市艺术小人才一等奖获得者:须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给毕业学校,由学校送区招考办审核、盖章。
 

武汉中考招生享优录者如何办手续
字体: A+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