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考生无缘“异地借考”政策
发布日期:2009-03-21 08:45:57 来源:楚天金报
19日,教育部发布《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其中规定特殊情况下可“异地借考”。据悉,由于湖北省实行语、数、英三科自主命题,该规定对湖北省高考意义不大。
招生规定中首次针对“异地借考”做出规定:“因公长期在非户籍所在省(区、市)工作的人员或其随身子女,确需在其工作或学习地借考的,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由考生向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可在考生工作或学习所在地的省(区、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处理。”
据悉,目前全国实行自主命题的省区市有16个,自主命题会导致试题不同,因此会给异地借考带来麻烦,这一规定对湖北省考生而言,意义并不大。
另悉,今年教育部加大对高校招生简章的审核力度,合格的招生简章将于4月15日后在阳光高考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上集中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