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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优录证明凭原件审核
发布日期:2009-03-10 09:11:08 来源:荆楚网消息

   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父母姓名单位 
 
    准备申请今年高考优录的考生注意了,办理相关手续已经开始。昨日,湖北省招办发出通知,考生申报优录的证明材料和证件均应是原始证件;拟优录的考生要经过各中学、县市招办、市州招办和湖北省招办的公示,父母姓名单位在公示之列。

    今年湖北省调整了优录资格审核办法和程序,实行部门负责制。考生优录身份认定和相关原始证件的真实性由优录项目涉及的县(市、区)、市(州)及以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盖章确认。在加分投档项目审核中,对考生出具证件的真伪和其身份的确认,谁审核,谁签字(盖章),谁负责。

    拟优录考生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高考报名号、毕业中学、加分投档项目、父亲和母亲的姓名以及工作单位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报送上一级招办。市州招办在向省招办报送优录信息时,要以书面形式说明公示的时间和途径。省招办将于5月20日至6月20日公示全省拟优录考生信息。

    公示期间,发现考生享受加分投档政策的身份与事实不符的,经核实后取消加分投档资格。公示期满后,再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资格。对在优录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并在媒体曝光。
 
高考优录证明凭原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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