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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教育管理立十大规矩 严禁义务段学校编快慢班
发布日期:2009-03-09 09:35:29 来源: 长江日报

     武汉市教育管理立下“十大规矩”,这些规矩涉及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作业量、补课限制、编班限制、收费规定等。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教育管理年动员大会获悉的信息。

    武汉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着力规范中小学教育管理中的10个重点问题。

    ■学生每日在校用于集体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小学三至六年级最多不得超过6小时;初中不得超过7小时。每天必须保证学生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时间。

    ■进一步严格控制中小学生书面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课外作业,三四年级学生每日作业量不超过30分钟,五六年级学生不超过45分钟;初中学生不超过1.5小时。

    ■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任何时候一律不准组织学生补课。初中、高中毕业年级,在学生自愿前提下可适量补课。

    义务教育3至9年级严格按照规定选用教辅资料,且最多只能一科一本。严格禁止滥订滥用教辅资料,不得为学生统一订购或要求学生自行购买统一使用。

    ■中小学标准班额小学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控制在54人以内。2009年秋季起,新生年级按计划招生不得突破标准班额;非新生年级超班额的学校要创造条件逐步使班额回落到标准班额之内。严禁义务段学校编快慢班、重点班。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生政府安排、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学科测试方式接收新生和转学生,严禁将校内外任何形式的学科测试成绩与新生入学挂钩。

    ■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收“三限生”政策规定。

    ■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零收费和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免收借读费。

    ■严格执行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以各种名目自立项目乱收费。

    ■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严禁体罚、歧视学生。

    ■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小学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据了解,今年武汉市聘请了30名教育行风监督员,调查、监督、评议中小学办学行为。

武汉市教育管理立十大规矩 严禁义务段学校编快慢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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