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汉市教育局公布:2009年“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优秀作品评选中,名列前500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升学中可享受加分政策。
其中,名列前80名的初中毕业生,可享受本年度中考成绩总位置值减0.8的优录政策;名列第81-500名的初中毕业生(含武汉市科技小人才获奖学生)可享受本年度中考成绩总位置值减0.4的优录政策,并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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