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教育以省为主 聋教育以市为主 培智教育以县为主
浙江保障适龄残疾人享15年教育
浙江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全面普及残疾人九年义务教育,加快发展学前康复教育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保障适龄残疾人享有15年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
据了解,浙江省现有312万名残疾人,涉及全省五分之一的家庭。为此,浙江省根据全省残疾人数量、分布状况和残疾类别等情况,构建“盲教育以省为主、聋教育以市为主、培智教育以县为主”的全省特殊教育体系。人口40万以上的县市必须建1所培智学校,人口30万以上、智力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应建1所培智学校,设区市的区和人口30万以下的县市,可以采取独立建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点等多种形式,满足区域内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就学需要。
浙江省明确规定,各县市都要建立扶残助学制度,贫困家庭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各级政府免除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住宿费,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免除学费、代管费;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免除学费、代管费,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将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纳入资助体系。
浙江省还鼓励教师从事特殊教育工作,对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晋级等方面予以优先和照顾。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入学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学生。